四、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十八)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172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强城市幼儿园建设。支持办好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达到三级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建一批村级规范化幼儿园。各级财政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改善公办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和配备玩教具。(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173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尽快使全部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园、校舍、教学设备、图书和体育活动设施等方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实施新农村卫生校园建设工程。加大边远山区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省审计厅)
174普通高中达标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市县为主的原则,合理规划调整普通高中布局。重点加强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普通高中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使其校园校舍、专用教室、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尽快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每个县(市、区)重点改造1-2所高中。(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175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工程。制定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建立校长公开竞聘上岗制度。实施以“河北省人民教育家”为引领的中小学校长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培养更多的专家型校长、特级教师和一大批骨干教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
176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工程。通过制定土地、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教师住房建设。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各地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按照“政府建设,产权公有,教师使用”的模式,由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主要为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改善生活条件。鼓励各地优先和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周转宿舍。(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
177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5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使全省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重点建设一批骨干专业,形成支撑区域产业和行业发展的专业群。新建一批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重点造就一批职教专家、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
178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及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与人才需求预测的联动机制,开展面向区域产业的专业建设创新试点。教育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校本教材、地方特色教材。探索学生综合素质的多种评价方式,每年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9高水平大学和强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加强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建设。认真抓好“211工程”三期建设,深入推进省部共建高校工作。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对标升级行动计划,分层次推进强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建设,着力加强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能力建设,力争新增3-5个国家重点学科。启动强势特色学科二期建设工程,实施强势特色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学术领军人物。按照“扶优、扶特、扶需”原则,新建3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60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加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新建成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4所。(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编委办)
180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工程。完善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度,优化专业结构。对接我省战略支撑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100个以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的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加强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计划。强化实践教学,实施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
181高校科研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创新团队计划,加速构建创新人才高地;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启动重大项目研究计划,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攻关,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成果。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我省产业技术路线图的谋划、制定和实施。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学院、省社会科学院)
18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改扩建未列入国家规划的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河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建设。(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联)
183教育信息化和教育装备现代化工程。整合现有资源,加大各级投入,建设先进的河北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开发教育科研资源,使全省高校、科研单位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学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省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校校通”、“班班通”。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重点建设省级示范性高中新课程配套实验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84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优质特色学校赴海外办学。兴办一批优质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培养计划。实施“留学河北”计划,扩大来冀留学生规模。建设国家级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基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