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和平创新大厦等94个亿元楼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发展水平,经区县组织申报,市有关部门初审,市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联席会议审核,确定了和平创新大厦等94个商务楼宇为全市第一批重点支持亿元楼宇项目。为确保亿元楼宇项目顺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1〕3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65个市内六区的亿元楼宇项目享受《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各项支持政策;29个其他区县亿元楼宇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亿元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全力招商引资。要把招商引资与楼宇改造提升、转型升级同步进行。要加强楼宇招商队伍建设,每个亿元楼宇项目都要建立专门的招商团队,加大业务培训,提高招商水平。市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委和市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政策资源,加强指导服务。要创新楼宇招商机制,采用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运作方式,围绕打造特色楼宇,实施定向式、个性化招商。要拓宽招商渠道,加强与国内外招商机构合作,着力引进一批大公司、大企业的区域性总部和结算中心等高端业态企业和机构,提高楼宇优质企业入驻率和引进项目档次。
三、搞好协调服务。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亿元楼宇发展的支持,做好规划、国土、融资、商务、租赁等对接服务,在信息网络、行政审批、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工商注册、楼宇改造、设施配套、物业管理等方面帮助区县和楼宇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加强组织推动。市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做好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各区县要抢抓机遇,突出规划引导,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得力队伍,强化推动检查。每个亿元楼宇项目要成立投资主体、物业、区县(或街道、乡镇)组成的"三位一体"专门管理机构,采取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全程服务的运作模式,抓紧细化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等具体措施,提升楼宇配套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楼宇项目早启动、早建设、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