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的通知
(宁组通〔2010〕35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之城、人才之都,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2010年度“紫金人才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我市“4+8+8”产业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建设需求,能够带动南京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并形成竞争优势的高层次人才。
(一)顶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和10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在国际相关科技领域享有重要地位,拥有国际一流、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能够攻克重大技术难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诺贝尔奖、沃尔夫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和世界5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终身教授、首席技术官等职务的著名专家。
(二)领军人才
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内外担任跨国和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师;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3、在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其科研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4、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5、对南京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三)急需紧缺人才
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先进技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具有精湛技艺,能够突破生产关键技术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3、对南京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自主创业类和企业引进类分别进行申报。
(一)自主创业类
1、2010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创(领)办高科技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或有意愿来我市创业,且在正式资助合同签订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主要工作精力为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优先支持我市市级以上产业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的“创新在高校、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二)企业引进类
1、2010年1月1日之后到我市工作,或有意愿到我市工作,且在正式资助合同签订前与引进企业完成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2、引进企业应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高科技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
3、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申报人通过南京英才网(www.njrc.gov.cn)在线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等;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已创(领)办企业的自主创业类人才,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已到我市工作的企业引进类人才,还须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等。
申报中的各类证书、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
(二)受理审查。各区县申报工作由区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区县科技局负责企业引进类人才的组织申报与指导,区县人社局负责自主创业类人才的组织申报与指导。各区县委组织部会同区县科技局、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和排序后,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紫金人才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人社局各一份。
(三)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科委、人社局,审核申报人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等的真实性和申报人科技成果、专利等的真实性,提出进入技术评审人选。
(四)技术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科委、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可行性进行评审,提出进入综合评审人选。
(五)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市科委、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六)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资助人选,签订资助合同,兑现扶持政策。
四、扶持政策
(一)给予顶尖人才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300万元,人才入驻载体所在区县、开发园区(或人才引进单位)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
给予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100万元,人才入驻载体所在区县、开发园区(或人才引进单位)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
给予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50万元,人才入驻载体所在区县、开发园区(或人才引进单位)提供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
(二)对在高科技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团队,将再给予100-7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及国家、省市其他人才培养工程和科技计划。
(四)提供投融资、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五、有关要求
各区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区县科技、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既要广泛宣传、广开才路,积极推荐引进优秀人才,又要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把好引进人才质量关。
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单位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
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可与市相关主管部门联系。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联系处室:人才工作处,联系人:殷洁、方靖,电话:025-83637704、83637703;
市科委联系处室:科技成果与产学研处,联系人:徐宁虹,电话:025-83639290;
市人社局联系处室:市外国专家局,联系人:周健平,电话:025-83151772。
附件1:“紫金人才计划”申报书(略)
附件2:“紫金人才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3日
附件2
“紫金人才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报区县(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填表日期:
排序
| 单位名称
| 人才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国籍
| 学历
学位
| 专业领域
| 现任职务
| 来宁时间
| 来宁前工作地区
| 申报对象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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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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