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论坛活动办公室的通知

  对全市拟由市人民政府主办或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承办的大型会展论坛活动(以下简称市大型活动)进行统一收集、沟通、筛选,提出年度计划并报审。对市人民政府确定举办的市大型活动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报审。对市领导同志批转审议的市大型活动,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对兄弟省市及有关部门邀请市人民政府协办或组团参加重大活动事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意见。
  二、统一活动经费的汇总审核
  对每年需市财政支持的市大型活动经费,实行统一审核、汇总、申报,并报市政府审定。统筹协调市财政部门每年拨出一定资金用于培育支持新的市大型活动。引导、推动成熟的活动实施市场化运作,不断提升市大型活动的办会水平。
  三、统一管理市政府集中购买的活动资源
  统一审批、调用由市财政经费购置的用于市大型活动的器材、用品等设备资源。统一管理、使用由市政府集中购置的用于市大型活动的交通、通讯等设备资源。统筹安排全市宾馆、饭店、会议场所、安保等用于市大型活动的保障资源。做好市大型活动其他各种资源的统筹协调,力求精简节约,避免重复投入。
  四、统一协调、安排市领导同志出席活动和接待国内外贵宾事宜
  统一协调、拟定市大型活动中市领导同志出席活动的总体方案。协调市外事、商务等部门做好外宾及港澳贵宾的接待工作。协调市台办做好台湾政商界重要人士的接待工作。组织市政府办公厅接待联络处、会务处做好国内贵宾的接待和有关会务组织工作。对兄弟省市及有关部门邀请市领导同志出席重大活动事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意见。
  五、统一研究市大型活动举办事宜
  建立市大型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核每年度的市大型活动;统筹协调市大型活动的筹办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大型活动承办部门成立相应的组委会,建立工作协调机构(作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高标准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六、统一规范市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
  统一研究制定市大型活动组织实施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包括实施细则、内部规章、会议承办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活动组织规范、有序、节约、安全、有效,办精、办好、办出水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