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持动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利用,增强动漫产业发展后劲
(十八)充分发挥本省教育与培训资源优势。把动漫人才培养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和文化艺术类人才培养计划并给予适当支持。按照市场需求和动漫产业发展趋势,完善动漫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利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动漫人才。充分发挥动漫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机构和单位的积极性,开展动漫技术与人才培训。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动漫专业,鼓励其与动漫企业联合办学,引导和支持企业为学校动漫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条件。
(十九)建立我省稳定的动漫产业专业队伍,优化组合动漫产业技术应用型、研发型、复合型管理人才,打造具有创作实力、研发实力的专业队伍,选派优秀人员出国进修,培养一批动漫产业发展所需的高端技术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力量。我省高校设置的动漫艺术专业、美术专业、软件专业在教研方面应积极参与动漫企业的产品开发制作,把教学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资源共享,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
(二十)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动漫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我省工作,按照《海南省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琼府〔2010〕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动漫企业和研发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其薪金可在成本中列支,其入境签证的种类可不受限制;凭其所在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证明直接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对其居留许可的申请,公安机关可提供上门服务,并可适当放宽条件;在其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时,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为外国籍高层人才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相关规定积极提供协助,适当放宽受理、审核条件,并努力向公安部争取放宽审批条件。
八、强化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动漫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二十一)协助省内动漫制作单位对动漫产品及形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产品登记、著作权登记等工作;支持动漫产业单位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告宣传等动漫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出版和销售。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动漫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准入标准,制定评估机制,防止虚设招牌粗制滥造现象,避免资源浪费,依法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对漫画类美术品、动漫舞台剧和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进口文化产品的内容审查,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