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海南省动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11〕1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关于推动海南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动海南省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素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我省动漫产业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推动动漫产业发展
(一)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产品制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先进文化产品的需求。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一批结构合理、技术手段先进、产品具有竞争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显著成效的动漫企业,使动漫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总体目标:利用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扶持一批动漫企业;加快建设动漫产业园区,培养一批动漫专业人才;以中华民族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为题材,创作一批在国内外赢得声誉的动漫作品,并逐步带动相关动漫产业链的发展。到2015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的动漫产业基础,具备较高水准的创作和制作人才队伍,原创动漫产品开始走向市场,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增强,精品力作崭露头角,动漫产业效益呈现较快增长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