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
各级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体育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要给予经费补助。对体育学校教学、学生生活用水、用气、用电按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执行;对公共体育场馆(含游泳馆)用水按非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执行;其他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场所根据其向群众开放的程度,在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四)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从项目特点出发,鼓励引导、规范发展足球等职业体育赛事,利用体育项目资源优势,与企业联办运动队或职业队。吸引社会资金,参加和举办职业联赛。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和运行监管,扶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
(五)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充分挖掘和发挥我省世界冠军的名人效应,大力开发无形资产,培育创造全国乃至世界驰名体育品牌。鼓励企业树立科技立企理念,强化自主创新意识,重视创意研发设计,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文化品味,加大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六)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发挥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作用,切实提高体育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水平,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七)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懂经济、懂体育、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省内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为我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供持续的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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