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借,确定以债务单位事业收入(含学费收入)、经营收入(含车辆通行费收入)等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以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
3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二)审计的设区市和时间范围。
1审计的设区市:除石家庄市外的10个设区市本级政府,11个设区市所属县(市、区)政府本级。
2审计的时间范围: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以及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
(三)审计对象:市、县两级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调查了解政府性债务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各地在加强债务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1政府通过举债融资,在支持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以及应对亚洲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夯实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
2政府债务管理的模式、管理制度,以及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3政府在清理化解历史债务,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二)摸清各级次、各年度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以下简称三类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变化情况。
1三类债务的年末余额及年度增减变化情况。
2三类债务的债务人构成情况。包括: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单位等各类债务人年末债务余额的规模、比重及年度增减变化情况。
3三类债务的来源构成情况。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银信政等)、上级财政转贷和借款(外债转贷、国债转贷、农业综合开发借款、其他财政转贷等)、其他单位及个人借款或拖欠的规模、比重及年度增减变化情况。
4三类债务余额的资金投向情况。摸清年末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到项目的债务、用于项目支出的债务和用于非项目支出的债务规模、比重及年度增减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