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产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六、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
完善政府管理与服务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实现与发达地区在体制机制等制度层面的无缝对接,推动省际和省内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创新产业承接模式,探索建立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新机制。
(十八)深化行政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加大对产业发展引导等专项资金的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和调整力度,加大公示和监督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动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做好转移企业工商登记协调衔接。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发展和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在工商业用电已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工商业用水、用气等同价政策。
(十九)加强区域互动合作。深化我省与各地已经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推动建立省际间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重大承接项目促进服务机制。提升各类大型投资贸易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产业转移促进平台。鼓励和支持我省毗邻的市、县之间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在我省条件较好的地方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做好产业转移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的衔接。
七、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和就业保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二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省高级技校、三亚技校等技工院校的办学层次,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和基础能力建设步伐,面向产业转移需要新增和调整相关专业,定向培养技术管理人员。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创建旅游、信息技术和工业等一批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落实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免学费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做好农民工转移上岗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