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高技术产业。发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承接发展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等生物与医药产业,承接发展太阳能光伏、特种玻璃、硅材料、膜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以及海洋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灵狮海南国际创意园、文昌神州数码信息产业园等重点发展软件服务外包、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电子信息与创意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合作,创新要素对接,大力发展研发中心,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园”,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九)加工贸易。改善加工贸易配套条件,提高产业层次,拓展加工深度,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我省以成品油、光纤光缆、电气设备、钢铁制品、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和家具等行业为主导的加工贸易结构。
三、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
加强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园区按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的要求发展,增强重点地区产业集聚能力。
(十)引导转移产业集中布局。坚持转移产业集聚发展,各园区要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浆纸及纸制品、软件、动漫、航运、油气化工、海洋工程装备、旅游装备、汽车及其零配件、太阳能光伏、特种玻璃和硅材料等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挥我省已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承接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
(十一)规范发展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园区整合发展,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产业园区体系。避免盲目圈地布点和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起。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扩区升级,适时选择认定发展势头好、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为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积极争取国家各项政策支持,鼓励积极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所在市、县政府要列出时间表,加强园区道路、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省级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协助市、县完成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信息化相融合。
(十二)发挥重点地区引领和带动作用。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和发展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基地,推进东方边贸城等加工贸易一体化基地建设;支持海口市用足用好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政策,加大承接产业转移的力度;重点支持洋浦等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经济实力雄厚的经济开发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规模效应,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把洋浦打造成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