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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经济转型攻坚战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47. 加快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三同步”要求,从2011年开始,我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把入网关,全部实行分户计量;现有民用建筑逐步改造为分户计量。2011年中心城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率力争突破30%。两年内完成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环保局

  48. 提高城市气、水利用效率。加快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网新建、改造。2011年新建燃气加气站3座,铺设管网80公里,完成投资1亿元。“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城市管道燃气用户4万户。积极实施北城区5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和新建加压站5座,完成4万户城市供水分户计量改造。实施阶梯式水价。推进城市出租车、公交车油改气,降低城市汽车尾气排放。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49. 严格土地管理。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在用地指标上对标准化厂房项目给予优先保障。积极盘活使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和批而未用土地,逐宗定出盘活利用的方案,确保“地尽其用”。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高建筑容积率,增强单位土地面积人口承载能力。严格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管理,新上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系数不低于30%、绿化率不超过20%、配套生活设施用地比例不超过5%、投资强度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争取土地整理资金9000万元,完成整理土地面积4000公顷。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50. 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矿山企业“三率”考核,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和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新老矿山建设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基地。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1. 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积极推动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2. 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继续实施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对国(省)道、高铁、高速和旅游沿线两侧1公里内及机场周边区域的废弃烟囱和水塔,飞机场周边500米内的燃煤手烧炉、冲天炉和大气污染严重企业,城市区内的所有餐饮业服务业单位等进行综合整治。着手实施地表水体净化综合整治行动。在2011-2013年三年间开展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及升级改造、城市区河渠及排污口整治等市区水环境整治,县城和沿河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或人工湿地建设等县(市)地表水环境整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市涉水企业环保整治等共计四大项9项具体整治工作。通过实施大气、水环境净化工程,到2013年实现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地表水环境彻底稳定消灭劣Ⅴ类水质,实现洛河、伊河水质进入市区前稳定达到Ⅲ类,流出市区后稳定达到Ⅳ类。洛阳市地表水出境水质达到Ⅳ类,达标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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