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35. 加快研发中心建设。2011年,在巩固提高我市现有的112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研发能力的基础上,省重点百户转型升级企业要全部建立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市50户重点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要全部建立研发中心;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比例要达到15%;力争今年建设 “高速重载轴承”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建设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36. 加快重点(工程)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或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力争在农用机械装备建设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1家,培育一拖、轴研科技、洛玻、河南科技大学等建设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37. 加强发明专利转化。加大对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出台鼓励企业职工创造、创新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运用专利技术,加快专利技术的成果转化。力争2011年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以上,较去年增长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860件,占专利申请量的28.6%。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8.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我市50户重点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达到3%以上。2011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增加值达到160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9.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强科技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撑体系。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技术交易供需与服务资源,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平台,解决由于信息不畅所带来的需求缺口与供给过剩并存的问题。健全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保障体系,调整和改革现有科研激励考核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建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励制度,规范技术转移行为,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0. 加强创新型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产业聚集区创新能力建设,80%以上科技扶持资金要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共性技术和产业链提升技术的研发,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加工度企业的集群发展。2011年,力争2家获得省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称号。积极推动高校、科研单位与各县(市、区)及17家产业集聚区的全面合作,每个产业集聚区要与1-2家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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