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8. 着力推动土地流转。按照“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推动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流转,提高土地产出率,提高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水平。2011年实现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29. 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一、三产业融合。依托南部山区和城市周边森林公园,使特色农业旅游成为旅游业的重要产业链条。加快建设红山樱桃、缑氏葡萄等10个果蔬采摘园,陆浑、小浪底、西霞院、故县水库等4个休闲旅游区,培育建设50个特色旅游村镇。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产权结构调整
30. 坚持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互促并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1.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积极吸纳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以洛矿集团等优势企业为平台,通过收购、兼并、投资等方式整合区域内矿产资源,提高资源集中度。以洛阳石化、伊川电力、万基控股、中铝洛铜、中硅高科、北方玻璃、双瑞科技等优势企业为依托,通过合资合作、技术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推进产学研融合。年内完成春都集团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和物产集团、黄河水泥、第二水泥厂等企业依法破产工作。强力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建筑、粮食、旅游等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通过整体改制、拍卖、兼并和吸纳民营资本入股、企业员工和经营者持股等多种形式,实现产权多元化。年底实现改革工作大头落地。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2.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按照“非限即入”、“非禁即进”,放宽、放活、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向高端、高附加值方向转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赢利空间,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提高到5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3. 强力推进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进中信重工、北方玻璃、通达电缆、隆华传热、普莱柯生物等企业上市,努力实现洛钼集团、一拖集团回归A股市场,力争年内完成5家上市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四)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34. 突出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以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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