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五)积极推进新型工业标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以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标准体系,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先进制造等领域,选择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较强产业化潜力的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列入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重点,开展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技术与技术标准研究制订的密切结合;加强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的标准化示范建设,以产业集聚为基础,通过“产学研”结合,积极推动企业联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发挥技术标准在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变方面的重要作用,合力打造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

  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推动把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制定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工作,推行技术专业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标准运作模式,在技术创新、专利申报、标准制订、品牌创建方面推出一批成果,带动我省新型工业核心技术标准的形成和发展。

  (六)着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推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与标准的衔接和有机结合,有效利用法规、规章引用标准的形式解决微观性、定量性、技术性问题,充分发挥标准对法规、规章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协调性。积极探索在教育、卫生、人口、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标准化手段提高相关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七)大力开展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

  按照国务院将海南定位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严格贯彻实施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能效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大力开展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开发标准化工作。加强相关标准化研究,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及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引导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研究制定农村沼气、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蔗渣利用、中水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抓好高消耗行业能耗、用水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建设,并使其成为加强资源监管、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评估重大工程立项、指导重大项目引进、规范企业用能行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技术依据;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沼气利用、建筑节能、污水处理为重点领域,推行生态工业园或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节能、降耗、减污,实现能源综合利用的标准化管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