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霍城县果子沟路段312国道K4740+100至K4767+500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多发地带,威胁行人及车辆安全。
(十四)霍城县大西沟滑坡和泥石流隐患,威胁沟内、沟口居民安全。
(十五)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喀赞其沟喀赞其小学滑坡、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
(十六)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隐患点,直接威胁市区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十七)乌苏市四棵树河三级电站上游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游沿线居民及基础设施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十八)乌苏市巴音沟牧场洪水泥石流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十九)玛纳斯县玛纳斯河肯斯瓦特水文站滑坡、泥石流隐患段,威胁下游河谷内居民安全。
(二十)呼图壁县石梯子哈萨克族乡东沟村滑坡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及矿区运输公路安全。
(二十一)昌吉市庙尔沟乡泉州学校滑坡隐患点,威胁学校师生安全。
(二十二)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嘴崩塌隐患点,威胁游客和河滩公路过往车辆安全。
(二十三)阜康市天山天池旅游景区公路边坡崩塌隐患点,威胁游客和公路过往车辆安全。
(二十四)乌恰县托帕口岸上游大型冲沟潜在洪水泥石流隐患,威胁口岸安全。
(二十五)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大同乡小学崩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二十六)莎车县霍什拉甫乡托力坎特小学泥石流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已完成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二十七)喀什市第三中学地面塌陷隐患点,威胁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二十八)库尔勒市铁门关水电厂崩塌、泥石流隐患点,威胁电厂和职工安全(已完成一期治理工程,处于监测期内)。
(二十九)温宿县温宿镇亚瓦沟(卡坡)崩塌隐患点,威胁下方居民安全。
对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段)需搬迁的农牧民,要严格落实有关措施,保证不留一人;在未搬迁前,要对每一处隐患点(段)设置警示和监测标志,进行定期监测,及时预警、预报,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检查,避免已搬迁的牧民回迁。
四、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1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即“建强行政管理一条线、建实事业支撑一条线、建立应急处置一条线、建成专家咨询一条线、建设中介服务一条线”)和“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建设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