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本市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

  课题研究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课题研究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课题申报鼓励团队合作的做法,实行课题研究的组长负责制,由课题组长领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可以跨单位、跨领域、跨学科。各课题组申报课题的选题原则上应在《2011年度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课题指南》(附件一)的选题范围之内,自拟题目必须符合课题指南总的方向和原则。

  课题申报者应事先对选题内容进行初步设计,阐述同行相关研究状况、主要观点、研究提纲和已有成果,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二),并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本送研究室调研处汇总。各课题组要指定一名课题联系人,负责与研究室调研处联系协调工作,以保证课题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1年度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

  二、立项和结题

  对各参与研究单位申报的课题,将由市人大常委会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向立项单位或个人发放带有编号的立项证书,并落实专人担任各课题组的联络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研究室将适时分片召开课题研究中期情况交流会,帮助各课题组把握好工作进度,解决有关困难。

  立项课题应在2012年2月底之前完成结题,届时请各课题组填写课题结题申请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加盖公章后,连同正式课题报告的书面版本(一式15份)和电子版本,送研究室调研处。课题报告正文不超过5000字。分报告或有关的图表、数据、说明性文字等辅证材料可以用附件。研究室调研处联系人为:李钟书 23112218;郭光辉23119108。

  三、评审和奖励

  2011年度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对各结题课题进行评审,确定其是否符合结题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将适时颁发带有编号的正式结题证书;同时进行获奖评审,对获奖课题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结果分为一、二、三等奖。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的课题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