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草案的决定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刘小燕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