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通知
(沪经信装[2011]178号)
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各集团公司、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上海市鼓励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实施办法(试行)》〔沪经装(2007)251号〕,2011年度拟继续组织实施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重点聚焦高端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关键基础零部件,以及高端智能装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申报,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并举的方式。书面申报由各区县经委(商务委)、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并汇总相关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我委。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委。网上申报需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www.sheitc.gov.cn)的“专项资金申报网”,或直接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zxzj.sheitc.gov.cn),在该平台下载相关申报文件。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的《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申请表》、《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计划书》,项目组织单位填写的《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汇总表》。
项目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请打印纸质文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准备一份项目申请表和计划书的word电子文档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刻入光盘片,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名称。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普通 A4纸打印,用订书机简单装订成册,不使用其他装订方法。
三、项目遴选。我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5月20日。
五、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1316室。邮编:200003。联系电话: 23119411、23119354、23112637。联系人:杨澍、朱军民、雷军。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61123260、61122274。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