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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明江
  电  话:64036622-7121
  地  址:大木桥路108号712室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周峰皓
  电  话:61123260

  上海中小企业网站
  技术支持:周剑春
  电  话:54521128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要求
  2.各区县经委(商务委)项目受理联系方式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要求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复印件;
  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需提供有关服务资质证明复印件,及上一年度服务企业名单汇总表;小企业创业基地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已入驻基地的小企业名单汇总表。
  5.中小企业满意度调查表或反馈意见(5家以上中小企业,盖章确认);
  6.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区县立项批准文件;
  8.政府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9.已投入自有资金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
  10.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1.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二、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项目
  1.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复印件,对外公布的集合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4.资金到位证明(银行凭证复印件等);
  5.利息和本金偿还证明(银行凭证复印件等),如尚未支付利息和本金需说明;
  6.在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过程中,签订的相关评级、法律、审计、担保合同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7.项目总体情况报告,即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以及已发挥成效评价等(800字左右);
  8.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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