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小语种律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更好地开展上海律师与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掌握上海小语种律师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加快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涉外律师队伍,现市律协对外交流部组织小语种律师的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小语种”是指非英语类外语语种,如法语、日语、韩语、德语、俄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
二、小语种律师需能够熟练地使用小语种进行专业交流。
三、统计范围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市律师,包括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和实习律师。
请各律师事务所填写附件中的《小语种律师统计表》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快递或传真至律师协会对外交流部。
地 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市律协对外交流部
联系人:贾明辉、席晶琼
电 话:64030000-116、139
传 真:64185837
附件:《小语种律师统计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小语种律师统计表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序号
| 律师姓名
| 出生日期
| 手机
| 电子邮箱
| 擅长小语种
| 证明文件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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