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科高[2011]11号)
各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字〔2010〕706号及省科技厅转发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1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国家级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电子数据申报一律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报。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2、项目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江苏省科技厅”。
3、项目材料上报及装订顺序参照国家通知要求(见附件)。火炬计划项目封面颜色统一用粉色、重点新产品项目统一用白色封面装订。
4、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分别于2011年2月18日和2011年2月25日前将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同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送至苏州市科技局项目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详细的申报要求见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有关软件可在科技部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