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苏科政〔2011〕77号)
各市、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11〕8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的通知》(苏科政〔2011〕9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2010年度科普工作统计调查,由各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的科普工作统计。请各市、区科技局根据《2010年度江苏省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的科普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数据上报
上报数据包括用统计软件录入的电子数据和书面调查表(一式三份),上报数据为各主管部门各自的汇总数据。
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
二、数据上报时间和地点
2011年4月30前,将本部门统计的数据报送至苏州市科技情报所统计中心(人民路979号2楼)。
三、调查表、统计软件及培训材料下载网址
下载网址:http://www.szkj.gov.cn(苏州市科技局),点击“通知公告”中相关通知下载。
四、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 统计数据有效期: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2. 填写时从上述网址下载各类报表,直接计算机录入。手工写入时需用黑色钢笔填写;
3. 此次统计中“经费支出”一项单位为万元,可保留一位小数,如果某项指标值没有,填“-” ;
4. 注意科普经费中各项数据的平衡关系;
5. 各级填写的所有科普统计调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盖单位公章。
6. 请于4月15日前返回回执。
联 系 人:苏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统计中心 梁光 瞿肖怡
联系电话:65247990
电子邮箱:liang1980@126.com
联 系 人: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处 李莉
联系电话:65230821
附件:1、201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略)
2、科普统计调查表
3、关于开展2010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的通知(略)
4、2010年度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略)
5、回执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2:
科普统计调查表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29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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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盖章) :
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见填报说明七):□ □
单位级别:中央级 □ 省级 □ 市级 □ 区县级 □(在相应的□内打√)
单位所在地 :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自治州、盟)
县(区、旗)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
邮政编码: □ □ □ □ □ □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三月
填 报 说 明
(一)调查目的:调查国家科普资源基本状况,了解国家科普工作运行质量。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组织。
(三)主要指标: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和科普活动。
(四)报告期: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于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10年12月31日24时已经建成开放的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
(五)本调查为全面调查,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解释进行填报。
(六)凡在表“KP-002 科普场地”的第一部分“科普场馆”填报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