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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周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周活动的通知
(渝办发〔2011〕1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5月19日是首个“中国旅游日”。根据国家旅游局等11部委《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旅发〔2011〕2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1年5月19日开展2011“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利民惠民的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旅游意识,激发

  人民群众旅游热情,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促进就业、传承文化、提升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行业协会、旅游企业、新闻媒体以及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周活动的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结合各区县(自治县)实际,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使“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周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周活动主题策划有关活动。

  (四)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自身资源和条件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

  (五)节俭高效。相关活动的举办要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实求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活动主题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人重庆,人人旅游”。

  四、活动时间

  2011年5月19―25日。

  五、活动地点

  各区县(自治县)。

  六、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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