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太白东路建设工程
| 目标任务
| 总投资5000万元,2011年完成项目投资2000万元,完成清表、路基工程、底基层等工作。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住建委:负责督促检查业主单位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协调业主单位与各配合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八步区政府: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及涉农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协助征地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按时发出项目开工令;负责做好项目施工质量的指导及监测工作。
4.市城投集团:负责协助项目涉及拆迁安置地的建设工作。
5.市水电局:负责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项目所涉及的防洪工程的相关工作。
6.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市政道路、排水排污、园林、路灯设施的建设指导及对接工作。
7.市采购招投标管理办:负责项目建设招投标方面的相关工作。
8.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9.桂东电力: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以及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的需求。
10.市富泉公司(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的需求及协助完成道路供水管线的施工工作。
11.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分公司、贺州移动公司、贺州电信公司、贺州联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光缆的迁移及协助完成道路综合管线的施工工作。
|
二
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
| 目标任务
| 2011年年底完成主体封顶,完成投资60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卫生局:全面负责项目推进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人民医院: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确保工程主体2011年底前封顶;协调设计单位完成手术室和主体其他内部装修的方案和设计,7月底前将手术室装修方案报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8月底前将主体内部装修方案报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年度完成投资6000万元。
2.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负责2011年8月和10月底前分别组织完成手术室、主体内部装修设计单位和装修施工单位的招投标。
|
三
贺州市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 目标任务
|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2011年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做好项目开工及建设工作,于项目开工建设后7个月内完成投资任务。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城投集团:市规委会在3月份确定设计方案的前提下,力争7月份开工建设;负责建设资金筹措工作,确保今年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并安全使用。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协助八步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3.市住建委: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和放线工作。
4.八步区政府: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周边地域的纠纷调解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年初预算安排及上级追加安排给市文化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在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手续后足额拨付到位。
|
四
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 目标任务
| 完成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1年6月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华润雪花啤酒(广西)项目2011年6月底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0000万元;贺州电厂项目2011年完成投资25亿元。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负责组织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配合业主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进行投资管理。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富川县政府:负责同步推进莲山镇、白沙镇总体规划编制,及时调整富川县城镇规划体系,把示范区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协助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协调等相关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负责协助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协调等相关工作。
|
五
旺高工业区建设
| 目标任务
| 2011年,新引进项目5个,合同投资额6亿元;新开工项目5个;新竣工投产项目3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亿元,其中新建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合源粉体人造岗石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完善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确保一期工程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完成厂房基础建设;塑友公司碳酸钙深加工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元,完成项目主要基建工程及一期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旺高工业区管委:全面负责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跟踪和服务好新开工建设项目,力争早建成、早投产。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园区规划,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
2. 市工信委:负责技改立项(下放权限的除外)及工业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工作。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市环保局:负责抓好项目环评指导和审批工作。
5.市工商局:负责项目工商登记。
|
六
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建设
| 目标任务
| 年内完成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的材料申报工作;完成《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完成《广西贺州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完成2011年征地任务;完成园区2011年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路网、变电站、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额8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入园企业4个,并实现全部开工建设。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电子科技园管委会:负责做好电子科技园申报自治区A类产业园的材料呈报、跟踪审批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完成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初审,争取通过市人民政府的审批;协调相关单位完成电子科技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并服务好相关单位的送审工作;协调贺州投资集团按征地进度拨付征地工作资金;督促贺州投资集团严格按倒排工作计划推进2011年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服务好落户企业按倒排工作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工信委:负责协调落实电子科技园申报自治区A类产业园的材料组织、报送评审工作。
2.市住建委:协助完成电子科技园控制性详规。
3.市财政局:协助电子科技园管委会执行和用好招商优惠政策。
4.市环保局:组织电子科技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申请电子科技园2011年用地指标。
6.市招商局:协助电子科技园制定招商优惠政策和完成招商任务。
7.平桂管理区管委:负责完成电子科技园区2011年的征地任务。
8.市工商局:协助电子科技园完成入驻企业的注册登记。
9.贺投集团:负责按进度拨付2011年电子科技园征地资金,按电子科技园管委会确定的倒排时间节点推进园区2011年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
七
贺姑路二期工程
| 目标任务
| 项目分两段实施,黄田街至贺州火车站货场路口按一级路标准建设,贺州火车站货场路口至玉龙洞段按二级路标准建设。2011年内完成征地172亩,完成工程建设。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协调和督查;负责项目的质量监测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建设方案及按进度要求确定的具体推进计划,协助征地拆迁等日常工作。
2.平桂管理区管委: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及涉农工作。
3.市住建委:负责落实项目发展用地、回建地规划并协助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4.市国土资源局:在该项目列入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基础上,负责项目用地报批,协助征地工作。
5.市水电局:负责配合业主办理项目沿线水、电杆线迁移工作。
6.市旅游局:负责项目实施期间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7.市林业局:负责协助业主办理林地征用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经市政府同意安排的项目配套资金工作。
9.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0.桂东电力: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以及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的需求。
11.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分公司、贺州移动公司、贺州电信公司、贺州联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光缆的迁移及协助完成道路综合管线的施工工作。
12.市富泉公司(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的需求和项目用地范围内污水管道的迁移工作及协助完成道路供水管线的施工工作。
|
八
西南环路改造工程
| 目标任务
| 完成投资8200万元,2011年底实现项目竣工通车。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协调和督查;负责项目的质量监测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单位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建设方案及进度推进工作,协助征地拆迁等日常工作。
2.平桂管理区管委: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及涉农工作。
3.八步区政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及涉农工作。
4.市住建委:负责落实项目发展用地、回建地规划并协助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协助征地工作。
6.市水电局:负责配合业主办理项目沿线水、电杆线迁移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8.桂东电力: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以及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的需求。
9.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分公司、贺州移动公司、贺州电信公司、贺州联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光缆的迁移及协助完成道路综合管线的施工工作。
10.市富泉公司(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的需求和项目用地范围内污水管道的迁移工作及协助完成道路供水管线的施工工作。
|
九
贺州火车站至西湾平桂工业基地公路项目一期工程光明大道支线
| 目标任务
| 2011年内建成通车。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贺州火车站至西湾平桂工业基地公路项目一期工程光明大道支线建设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平桂管理区管委:负责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包括坟地迁移工作,并落实群众产业发展用地和安置回建地;负责保证所辖施工区域安全有序,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2.八步区政府:负责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征地和坟墓迁移工作;负责保证所辖施工区域安全有序,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项目施工质量的指导及监测工作。
4.市住建委:负责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光明大道支线群众产业发展用地和回建安置用地的规划工作。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对项目用地红线内的违法用地进行清查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经市政府同意安排的项目配套资金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8.桂东电力: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以及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的需求。
9.市广电局、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分公司、贺州移动公司、贺州电信公司、贺州联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光缆的迁移及协助完成道路综合管线的施工工作。
10.市富泉公司(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的需求和项目用地范围内污水管道的迁移工作及协助完成道路供水管线的施工工作。
|
十
城东新区路网工程(三横三纵)
| 目标任务
| 工程总投资10800万元, 2011年落实建设资金并完成5000万元建设任务。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城投集团:全面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交通运输局:按时发出项目开工令;负责做好项目施工
质量的指导及监测工作。
2.市住建委:负责规划放线以及审批等相关工作。
3.八步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民事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
4.市政管理局: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市政道路、排水排污、园林、环卫、路灯设施的建设指导及对接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经市政府同意安排的项目配套资金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7.桂东电力: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以及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的需求。
8. 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分公司、贺州移动公司、贺州电信公司、贺州联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光缆的迁移及协助完成道路综合管线的施工工作。
9.市富泉公司(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的需求及协助完成道路供水管线的施工工作。
|
十一
贺州传媒中心
| 目标任务
| 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4600万元,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一楼装修及设备安装。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城投集团:全面负责落实开工,完成建设任务。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机关事务局:负责机关大院内的施工现场树木、路灯、
管线等附着物迁移以及水电接入、道路畅通工作。
2.市住建委:负责规划放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审批等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经市政府同意安排的项目配套资金工作。
4.市广电局:负责项目拟建范围内地上所属附着物、地下管线拆除等相关工作。
5.市人社局:负责项目涉及本单位拟建范围内地上所属附着物、地下管线拆除等相关工作。
|
十二
绿洲家园建设工程
| 目标任务
| 2011年完成项目投资2亿元。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住建委:负责督促检查业主单位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协调业主单位与各协作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八步区政府: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及涉农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协助征地工作。
3.市城投集团:负责协助项目拆迁安置地的建设工作。
4.市水电局:负责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项目所涉及的防洪工程的相关工作。
5.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市政道路、排水、园林、环卫、路灯设施的建设指导及对接工作。
6.市采购招投标管理办:负责项目建设招投标方面的相关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8.桂东电力: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供电线路改造等工作以及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的需求。
9.市富泉公司(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用水的需求和项目用地范围内污水管道的迁移工作及协助完成道路供水管线的施工工作。
10. 市广电局、广西广电网络贺州分公司、贺州移动公司、贺州电信公司、贺州联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所属光缆的迁移及协助完成道路综合管线的施工工作。
11.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市机关公务员房屋团购相关事宜。
|
十三
稳定定粮食生产
| 目标任务
| 2011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6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71万吨。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农业局:负责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管理区);负责全市粮食生产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等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内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十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 目标任务
| 到2011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林权证发证率达91%以上,达到自治区考核验收要求,实现提前一年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林业局:负责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管理区);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抓好进度、保证质量、确保通过自治区的检查验收。
|
十五
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
| 目标任务
| 2011年全市示范推广超级稻面积66万亩,比上年新增11万亩,其中示范样板面积5万亩。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农业局:负责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管理区);负责全市超级稻示范推广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内超级稻示范推广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十六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 目标任务
| 2011年全市存栏畜禽动态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十七
中小企业扶优扶强计划
| 目标任务
| 2011年为企业争取技改扶持资金和中小企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上。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工信委:负责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初审、上报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财政局:负责协助申报项目的财务指标,按规定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2.市商务局:负责中小企业市场拓展专项资金申报。
3.市科技局:负责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
4.市发展改革委:协助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申报。
5.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初步意见及环评文件审批。
6.市工商局:负责办理新项目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7.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企业用地申报工作,申请项目用地指标。
|
十八
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建设
| 目标任务
| 2011年12月底前组织推进世界客家文化公园之生态休闲公园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抓好项目的招商洽谈工作;推进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协调项目论证和对外招商引资等有关前期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旅投公司:负责组织推进生态休闲公园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编制、环评及用地指标申请等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的招商洽谈工作。
2.市桂台旅投公司:负责落实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
3.市旅游局:负责指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协助完成项目有关前期工作。
4.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整个项目建设的统筹工作,指导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批复。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业主办理生态休闲公园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指标申请以及用地报批等有关手续,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在征地拆迁完成的情况下完成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土地招拍挂及办证工作。
6.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生态休闲公园项目及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的环评指导和审批工作。
7.市住建委:负责生态休闲公园项目建设规划选址,以及出具选址意见等方面工作;负责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规划的评审。
8.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办理林地征租用、林木采伐等有关手续、工作。
9.平桂管理区管委:负责生态休闲公园项目建设用地、林地的征租用工作,协调当地关系,以及协助做好其他有关前期工作;负责姑婆山客家风情小镇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做好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
十九
信访维稳工作
| 目标任务
| 2011年,全市信访总量下降5%以上,信访案件办结率90%以上;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信访局:全面负责到市委、市政府的信访事项的登记、接访工作;全面负责信访案件立案交办和督查督办;实现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各县(区、管理区)政府(管委)、市司法局、公安局、林业局、水电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人社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住建委、法制办、调处办: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事项处理工作。
|
二十
贺州高中迁建工程
| 目标任务
| 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新建校舍面积74000平方米。2011年3-5月完成选址、立项、环评和可研等工作,6月完成用地审批,7-12月争取完成征地。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教育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市城投集团:负责“一桥一路一校区”建设;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工作;负责所有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
2.贺州高中:配合监管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工作,负责内部设施的完善,做好招生工作。
3. 八步区人民政府:按时完成“一桥一路一校区”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处理贺州高中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问题出现的纠纷。
4. 平桂管理区管委:按时完成贺州高中新址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处理贺州高中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问题出现的纠纷。
5.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城区做好贺州高中扩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落实贺州高中新址的用地指标及报批手续,做好土地变性工作。
6.市住建委:负责落实贺州高中迁建项目有关建设手续和有关规划调整及工程验收工作;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原贺州高中及市实验中学的资产评估;负责年初预算安排,做好资金统筹,在项目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手续后及时拨付工程款。
8.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建议书编制、立项批复、可研编制及批复等工作。
9.市国资委:协助市财政局开展对原贺州高中及市实验中学的资产评估工作。
10.市环保局:负责做好项目环评指导和审批工作。
11.市公安局:负责贺州高中新址建设工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协调武警贺州市消防支队完成贺州高中迁建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12.市水电局:协助提供洪涝防治方面技术支撑和必要保障,协助业主做好通水通电工作。
13.市地震局:确定学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学校建设工程选址。
1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指导校外排污工程建设。
15.市人防办:指导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
|
二十一
贺州二高扩建工程
| 目标任务
| 项目计划总投资7300万元,新增校舍面积32000平方米。2011年3-5月完成选址、立项、环评和可研等工作,6月完成用地审批,7-12月争取完成征地。
|
牵头单位及责任
| 市教育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推进工作。
|
配合单位及责任
| 1. 贺州二高: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工作;配合做好贺州二高扩建用地的前期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项目的申报、建设、验收等工作;负责监管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工作,负责内部设施的完善,做好招生工作。
2. 八步区人民政府:按时完成贺州二高扩建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负责处理贺州二高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问题出现的纠纷。
3. 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城区做好贺州二高扩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落实贺州二高新址的用地指标及报批手续。
4. 市住建委:负责落实贺州二高扩建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及工程验收工作;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5. 市财政局:负责年初预算安排,做好资金统筹,在项目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手续后及时拨付工程款。
6.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建议书编制、立项批复、可研编制及批复等工作。
7.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项目环评指导和审批工作。
8. 市公安局:负责贺州二高建设工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协调武警贺州市消防支队完成贺州二高扩建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9. 市水电局:协助提供洪涝防治方面技术支撑和必要保障,协助业主做好通水通电工作。
10. 市地震局:确定学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学校建设工程选址。
11. 市市政管理局:落实校外排污工程。
12. 市人防办:指导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