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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沿江县、乡镇要组织力量深入渔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渔船、渔民数量,建立禁渔渔船档案。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禁渔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

  (四)严格监管,确保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抓早抓实,积极组织落实好禁渔监管各项工作。要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早晚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措施,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禁渔前期,要以抓第一条违规渔船,取缔第一片下水网具,重处第一个违规作业者,严查第一批上市的桂江鱼货为突破口,大造严管之势。禁渔中期,要在加大检查力度,把握重点,强化管理,特别是要安排好节假日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的同时,积极做好人工增殖放流工作。禁渔后期,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防止渔民提前下水开捕。在禁渔期间,还要坚决禁止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旅客搭载等违章行为。

  (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沿江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逐步理顺渔政执法体制,增加渔政执法经费投入,改善渔政执法装备,保证珠江禁渔期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六)以人为本,保持社会稳定。珠江禁渔涉及我市昭平县辖区渔船404艘,渔民730人。同时,还涉及长年在西江从事捕捞业的贺州籍渔船14艘,渔民28人。近年来,由于资源衰退等多种原因,部分渔民生活困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补助、实物救济、减免税费、开辟生产门路等多种措施,妥善解决禁渔期间专业捕捞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本地资源条件,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有计划地积极引导渔民改进作业方式,调整生产结构,转业转产,减轻捕捞强度,及时组织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和增殖放流活动,努力实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信息报送,做好经验总结。禁渔期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禁渔工作进展动态,及时将禁渔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逐级上报,一般情况15天一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禁渔工作结束后,沿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禁渔工作提供经验。其中,昭平县要将禁渔工作情况于6月15日前书面报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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