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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发[2011]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喀什地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现将《喀什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喀什地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确保喀什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局上来,高度重视并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同心协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喀什地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专门制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宣教计划,并于2011年5月30日前报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参照《方案》制定宣传教育计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喀什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喀什地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喀什地区经济、金融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为出发点,在喀什地区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工作,宣传、金融监管、工商、公安和司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正确的投资观念,自觉抵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推进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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