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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争创“统计求实、服务创优”服务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争创“统计求实、服务创优”服务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统[2010]090号)


局、队各部门:
  现将苏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争创“统计求实、服务创优”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争创“统计求实、服务创优”服务品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市级机关部门服务品牌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系统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统计求实、服务创优”统计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现就服务品牌创建和推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服务品牌创建的目的意义
  创建“统计求实、服务创优”统计服务品牌,就是要在全市统计系统强化“机关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牢固树立率先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精品意识;大力倡导和弘扬以“忠诚统计、和谐进取、求真务实、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文化;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措施、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正、业务精、作风硬、服务优的统计人员队伍,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服务品牌创建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品牌创建为载体,以“总揽统计全局、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理念为主线,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改进工作作风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苏州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纲要》,加强机关、系统内部管理,大兴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之风,倾力打造具有权威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统计服务品牌,为推动苏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三区三城”建设目标作出贡献。
  三、服务品牌创建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严格依照统计的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准确地行使权力。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积极探索新的统计执法方式、完善统计执法程序、完善统计法律文书,充分发挥法制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创新服务原则。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拓宽统计调查范围,加强统计信息传播和统计数据宣传解读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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