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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渭南、汉中、安康等市也迅速行动,组织开展整治活动。
  二、省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通知》情况
  省教育厅召开厅务会和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对省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关于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和《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专项整治检查方案》。先后召开了省管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会议、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批评了7所民办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深入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在革命公园举办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院校招生咨询会,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设在火车站等处的招生棚(接待点)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厅级领导带领三个检查组,对5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4所民办中职学校的校名使用、简章备案、广告刊播、招生组织、收费退费、奖助学金及联合办学情况进行检查,当面反馈,限期整改;对8所公办高校二级学院、成人高校与民办学校的联合办学情况,特别是公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擅自设立函授站(学习中心)、中介招生、转包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检查,涉及270多个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在籍学生约12万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专题会议,召集部分民办学校传达《通知》精神;对上访、信件、电话投诉较多的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并与校长谈话;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技术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民办技工类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检查。
  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对辖内所属民办学校进行清查。结合日常监管,对凡是群众举报的擅自开办、已注销但仍在开展招生活动的民办学校,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对查出问题的民办学校,依法清理整顿并将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监管的通知》。局监听监看中心对全省播出机构播放的民办学校招生类广告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招生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对全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专项整顿治理。
  省物价局重申民办学校有关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学历教育学校收费审批,非学历教育机构收费备案制度;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信息,在有关媒体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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