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提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贯彻实施《规划》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各级政府要明确行政机关的决策权限,科学合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细化决策流程、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加强听证信息公开,规范听证结果运用,实现决策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各级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逢文必审”,所有涉法涉权文件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有效期,到期自动失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及时备案、严格审查,未经备案审查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试点。(政府办公厅(室)、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启动《陕西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抓好西安等6个设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再选择一个设区市进行试点。对县级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探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完成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执行《陕西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纳入目录管理。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推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制定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