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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统计局关于支持配合做好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统计局关于支持配合做好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苏人普办字[2010]036号)


各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在苏各高校,市直属(代管)各学校:
  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由于此次人口普查要求提高、任务增加、环境变化,普查的难度很大,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府〔2009〕17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苏府办〔2010〕54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人口普查中的作用,确保我市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感,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学校宣传的优势,做好人普宣传计划,抓好落实检查工作。各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在人口普查期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在人口普查期间,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组织学生广泛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活动,分发中小学生一堂课折页。“一堂课”教育的形式可采取播放光盘、授课等多种方式,利用班会、队会、团会等形式开展。要充分利用班级板报、国旗下讲话、家校路路通等,向中小学生全面讲解人口普查基本知识,使广大师生、家长了解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和要求,动员学生做好家长及社会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参与普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到人口普查工作中去。此次人口普查涉及境外人员,对他们的普查登记需要懂外语的人员协助进行,各地教育部门要给予支持。
  各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学校,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保证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选派部分工作人员和教师参加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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