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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住建质〔2010〕7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气象局预测,5月13日至15日,苏南地区雨量小到中等;16日至17日,苏南地区雨量中到大雨;局部地区暴雨,并伴有短时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按照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紧急通知精神,各地要迅速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密切注意当地气象预报,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认真做好强降雨、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提醒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做好防范准备。

  二、突出重点,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组织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巡查。着重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施工临时用电和民工宿舍进行检查。要督促施工企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器材和抢险人员,防止事故,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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