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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年7月~9月,集中开展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010年10月,为掀起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高潮,全市要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各市、区要制订严密的“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宣传月期间,要上下联动,口号一致,步调一致,声音一致。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主渠道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造就强大的宣传攻势。各地还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如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板报墙报、组织宣传车以及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等,对人口普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精心准备好《致人口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并确保及时送到每一户普查对象手中,为普查员上门登记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宽领域的宣传,实现人口普查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达到人人知道人口普查、人人理解人口普查、人人支持人口普查、人人配合人口普查。
  (二)普查登记阶段(2010年11月1日~15日)
  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以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为主要内容。要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普查人员克服困难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的典型事例。同时,要对普查登记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及时曝光。对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数据处理阶段(2010年11月中旬~2011年8月)
  数据处理阶段以宣传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审核、实事求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为主要内容。
  1.继续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
  2.宣传普查工作人员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怕苦、不怕累,一丝不苟的好人好事。
  3.宣传各市、区数据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1年9月~2012年10月)。
  普查成果发布阶段的宣传主要围绕人口普查发布的成果进行,重点做好对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和解读。普查结果出来后,要抓紧进行资料开发,要用人口普查数据说话,广泛宣传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就业等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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