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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统计局关于落实省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州市统计局关于落实省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统[2010]038号)


各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园区统计办公室,市局、队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统〔2010〕39号、苏调字〔2010〕20号)精神,做好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统计局、苏州调查队成立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见附件),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二、苏州市统计局、苏州调查队将于6月中旬对各地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三、各地必须严格按照省局、总队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四、相关专业统计自查自纠工作办法按《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工业等专业组织实施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法的通知》(苏统〔2010〕40号)、江苏调查总队(苏调字〔2010〕2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各地统计部门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请于7月5日前报苏州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苏州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黄正栋
  副主任:张建兴、张善祥、俞冠群、沈爱萍
  成  员:华伟民、张旦初、吴建保、吴 蔚、瞿筱霞、吴 盛、平荣祺、王 娴、章金弟、吴国军、朱曹健、陈 彤

  张善祥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

  组织协调组:
  组  长:华伟民
  成员单位:法规处、监察室、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工业能源组:
  组  长:瞿筱霞
  成员单位:工业处、能源处。
  主要职责: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等自查自纠工作。
  投资组:
  组  长:章金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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