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相城区“悦豪商务大厦”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178号)
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0月11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悦豪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悦豪商务大厦”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相城区“悦豪商务大厦”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相城区“悦豪商务大厦”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悦豪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悦豪商务大厦”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属布置了少量剪力墙的框架结构,实质为框架结构;因建筑高度达59.9米,已接近框架结构允许高度的极限,应适当增加剪力墙数量,调整剪力墙平面布置,以形成真正的框架-剪力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