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试点调研的通知

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试点调研的通知
(苏人普办字[2010]014号)


苏州工业园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首次对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进行调查,我市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多、普查任务艰巨。为积累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调查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15-30日在你区开展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员调查试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天域居委会。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调查对象:(1)2010年4月24日晚住本户的人,(2)户口在本户,2010年4月24日晚未住本户的人。
  包括:(1)中国大陆居民,(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3)外国人。
  三、调查内容
  1.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本户应登记人数、本户2009年4月25日至2010年4月24日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居住在本户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数共5个项目;
  2.大陆居民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户口登记地、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等12个项目;
  3.港澳台及外籍人口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已在大陆或华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国籍、过去六个月回港澳台居住时间、行业和职业等11个项目。
  四、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零时。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本次试点由苏州市和工业园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苏州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业园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调查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试点调查工作安排在4月15~30日开展,详细安排见附件。
  七、调查物资准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