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围绕服务中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等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质量强市”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对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回头看”,重点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巩固评议成果。探索建立“杭州市政风行风网上民主评议”平台,实现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全覆盖、常态化、科学化。
(三)着力抓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减轻企业负担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三项工作。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和征地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加重农民和村(居)组织负担的行为。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力度。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五项治理”,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着力整治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三乱”问题。进一步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省的政策规定,坚持清理和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活动举办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格落实备案制,坚决查处和纠正未经审核擅自开展活动的行为。
(四)扎实推进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依法拆迁。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施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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