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1〕1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拟订的《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印发〈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08〕18号)以及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11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目标,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主题活动。
按照省、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主题活动,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深化、重大项目效能监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公述民评”活动开展、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规范等重点工作,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标准公开、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群众评价、奖惩激励等制度,确保规范化建设质量。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申报评选工作,树立并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坚持日常督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大摘牌通报和问题整改力度。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继续办好“民情热线”政风行风节目。继续办好“区长谈民生”专题直播节目,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富民强市”的主题,推出“‘民情热线’走进五县(市)”特别节目,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修改完善“民情热线”上线考核办法,开展“民生问题优秀办理件”评审工作,建立民生问题专项督查和回访抽查制度,着力提高“一把手”上线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积极探索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不断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