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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办公大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办公大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191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0月19日对你局转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公大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办公大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办公大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公大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为大底盘单塔结构,应按《高规》10.6.1~4规定进行设计,应补充多遇地震下时程分析计算。
  2.(2)~(3)/(F)~(G)轴间剪力墙因开洞形成部分小墙肢,应按不参与结构抗侧的偏心受压柱进行设计。
  3.(4)~(5)/(F)~(G)轴剪力墙洞口位置与建筑图纸不符,应复核。
  4.一层高差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平剪力的有效传递。
  5.结构计算时参数、荷载的取值应正确(如:全楼应考虑活荷载的不利分布;1F~3F楼梯荷载值偏小;局部穿层柱长度系数有误;4F(4)~(5)/(E)~(F)轴楼面荷载输入与建筑图纸不符等)。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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