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187号)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0月18日对你单位报审的“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督促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市区“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市区“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地震动参数:小震取安评和规范的大值;中震、大震按规范取值。设计场地特征周期按规范取值。
2.弹性时程分析宜按双向地震作用考虑;取三条地震波计算时,各楼层剪力应取时程分析包络值和规范反应谱CQC的较大值。
3.应增加剪力墙抗震性能目标: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受剪承载力应保持弹性,正截面承载力应保持不屈服。
4.对大底盘多塔楼结构的周期比,应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计算。
5.框-剪结构中对框架柱应进行水平剪力调整,且不能自定最大值为2。
6.两塔楼在(11)轴左右的单跨大悬挑框架,在大底盘屋面以上位置宜设置钢支撑,并向下延伸二层,增加抗震设防防线。
7.医疗大厅部分宜按阻尼比0.035复核其承载力。
8.应在医疗大厅的(K)轴上适当增加钢技撑,并在大底盘裙房适当部位增设剪力墙以调整Y向的偏心率。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