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10年度申报的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进行考评的通知
(苏住建物〔2010〕17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苏州高新区房产管理局,各有关物业服务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于近期对各地申报的2010年度苏州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小组由我局会同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成,将对今年经各市、区住建部门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考评,其中承接查验、电梯管理、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管理情况将作为考评的重点内容。
二、考评结束后将对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进行命名。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将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和资质升级工作挂钩。获得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方可参加明年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评选。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如实报告项目管理情况,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