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住建节〔2010〕21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节能建筑工程质量,我们将组织开展2010年下半年全市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区随机抽查4个在建的以及2010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民用建筑项目,其中2个在建的住宅项目、1个在建公共建筑和1个竣工的公共建筑。

  二、检查内容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材料供应单位等各方参建主体建筑节能工作的落实情况,节能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地住建部门将当前正在进行建筑节能分部施工的在建项目汇总名单和今年竣工的民用建筑汇总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办公室,联系人:王涛,电子邮箱:szjsjnb@163.com,联系电话:65219423。

  2.请各地住建部门通知被查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准备好以下材料:

  (1)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以及设计单位的修改回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现场设计变更资料、盖有图审章的施工图(建筑图、暖通图、电气图);

  (2)有关建筑节能材料的备案证书或推广证书、材料进场的抽检报告;

  (3)施工单位的节能专项方案以及节能工程相关施工资料;

  (4)监理单位的专项监理规划以及节能工程相关监理资料。

  四、检查安排

  第一组检查张家港市、常熟市、相城区,领队:马吉(建筑节能办);第二组检查吴江市、吴中区、苏州高新区,领队:陈实(规划设计处);第三组检查昆山市、太仓市、苏州工业园区,领队:黄理军(质安处)。

  五、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11月3~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领队和各地住建部门提前联系确定。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地2010年苏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