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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苏州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施工员、质检员(市政专业)、材料员: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地址:新市路138号9号楼,联系人:沈老师,电话:67074199);

  质检员(安装专业)、城建档案管理员:苏州市建设交通培训中心(地址:东环路1121号,联系人:宋老师,电话:67261817);

  质检员(土建专业)、机械员、资料员: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地址:苏州市桐泾北路380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236923)

  试验员: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三香弄一号联系人:张玲华 电话:68283435)

  (2)各市(县)施工企业及考生应将相关资料于11月8日17:00前送交各市住建局教育部门或指定委托培训的培训机构即:质检员(市政、土建专业)、材料员委托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施工员、质检员(安装专业)、城建档案管理员委托苏州市建设交通培训中心;机械员、资料员委托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

  (3)资格初审截止11月9日17:00前(过时将不再受理)。

  3.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考,如企业发生变更或所属企业尚未取得资质的施工人员,统一于 11月8日、11月9日到指定委托的培训机构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如下:

  报考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的考生,在江苏建筑业网上报名后,需向指定委托的培训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5)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报名表(附件3)

  (6)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报考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的考生,需向指定委托的培训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

  培训机构在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对有关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三、培训

  (一)培训原则:实行“政府指导,定点培训”的原则。

  (二)培训机构: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择优确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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