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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苏州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苏州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苏住建教〔2010〕21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下半年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0〕826号)精神,现将2010年下半年苏州市建设系统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培训及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一)考务工作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下半年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的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部门和指定委托的培训机构负责。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1.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建设类中专以上学历(含2010年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非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高中学历,三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员。

  (二) 考试报名方式和初审

  1.本次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在“江苏建筑业网”(网址http://www.jscons.gov.cn)行业监管平台上按原操作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附件1)

  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http://www.jscin.gov.cn)“人事教育”或“考试培训”栏目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附件2)。

  网上申报的相关信息必须核实准确,所上传照片必须严格符合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6日18:00截止。

  2.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相关资料及时送交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初审:(1)苏州市区(含苏州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各施工企业及考生应将相关资料于11月7至9日17:00前分别交以下培训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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