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城区直管公房修缮任务的通知
(苏住建公〔2010〕17号)
平江、沧浪、金阊区住建局,市直属房屋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三区三城”的发展思路,按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努力提高直管公房服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直管公房住用人的居住条件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直管公房现状,现将2011年度直管公房修缮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计划任务
2011年城区直管公房修缮任务为10万平方米,修缮预算费用5500万元。其中:平江区住建局5.5万平方米,金阊区住建局2.5万平方米,沧浪区住建局1.5万平方米,其他0.5万平方米。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把修缮工作落到实处。直管公房修缮是一项倍受社会关注,切实为民服务,着实解决民生问题和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直管公房修缮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负责修缮工作,将修缮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修缮计划落到实处。
2.服务创新,全面提升公房管理水平。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改善服务质量,把加强服务与加强管理相结合,保证修缮任务的完成。要按照《苏州市直管公房修缮工程管理规定(暂定)》,做好修缮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预决算、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等管理工作(涉及古民居修缮工程仍按苏住建〔2010〕2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切实提高直管公房的修缮质量,让有限的修缮资金发挥最大效能。要积极探索建立修缮公开机制,向社会公开修缮范围、修缮时限和完成的房屋修缮工作量,接受社会监督。
3.量化管理,建立健全公房修缮业务报表制度。各单位要注意抓好修缮工作的量能管理,建立健全修缮统计基础数据和公房修缮业务报表制度。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下达的修缮任务,及时制订修缮计划,明确每季度的修缮任务,在按照“公房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同时,在每季度的第七个工作日前将上季度公房修缮完成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公房管理处。
附件:第___季度直管公房修缮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