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态科技DK20100036号地块办公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193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0月20日对你局转报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生态城DK20100036号地块办公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态城DK20100036号地块办公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态城DK20100036号地块办公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生态城DK20100036号地块办公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设计场地特征周期应按插入法确定。甲级桩基应提供沉降计算值,且应注意沉降差的控制。
2.主楼±0.00板与纯地下室顶板间有较大高差,应采取措施保证水平力的有效传递及埋深的有效性。
3.本工程刚心与质心的偏心距很大,远超过0.15,属平面不规则,应适当增强外围柱的配筋;主楼中的单框架,其框柱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配筋应加强。
4.中厅跃层柱宜按非跃层柱的水平地震剪力取值复核;中厅弱连接处,现加强范围太大,其屋面加强范围宜至剪力墙。
5.顶部夹层应参与计算并应注意顶部围护结构风载的补充输入;应补充斜交构件方向的计算。
6.应注意总信息参数取值的正确合理性。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