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医院”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197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0月26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唯亭医院”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并按专家组意见将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报我局复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医院”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医院”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唯亭医院”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设计场地特征周期应按插入法取值。
2.首层楼板面、门诊楼四层楼板面高差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平地震作用力的有效传递。
3.二层楼面开洞,加上楼梯、电梯间洞口,使有效连接板小于正常宽度的50%,不符合规范要求,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