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意见的通知


  3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大讲堂、大课堂活动。

  4着力推进长白山生育文化建设,整合资源,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吉林特色品牌。

  5大力开展 “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优生优育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优生优育服务。

  1认真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优生检查、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服务。

  2全面落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发放到每个计划怀孕的家庭。

  3搞好免费婚前检查,提高婚检率。

  4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期筛查项目实施。

  5全面开展妇女病的常规普查普治项目。

  6强化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发放渠道,延伸发放网络。

  7探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创新模式,总结经验。

  (三)生育关怀行动。扎实推进 “三结合”、“五关爱”活动,深化生育关怀关爱行动。

  1关怀关爱计生家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 “两项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和部门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入手制定计生家庭普惠政策。

  2关怀关爱留守人口家庭,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留守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关怀关爱不孕不育家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不孕不育症的诊断和治疗,努力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生育服务。

  4关怀关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积极组织并发症患者鉴定、治疗和救助,帮助解决生活问题。

  5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继续开展 “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

  (四)便民维权行动。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合同管理、村 (社区)务公开、评议监督和服务维权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大力开展 “阳光计生”、 “诚信计生”活动,在 “阳光计生”活动中,实现 “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在 “诚信计生”活动中,做到 “双项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