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态科技城DK20100061号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12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1月15日对你局转报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生态科技城DK20100061号地块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态科技城DK20100061号地块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生态科技城DK20100061号地块项目”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生态科技城DK20100061号地块项目”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宜定义为框-筒结构,并采取相应抗震措施;底层与上一层抗剪承载力之比较小(0.83),应强制定义地上一层为薄弱层计算,以提高抗震承载力。
2.4/S轴线跃层柱(跃4层)的柱有效长度系数不正确,应复核;应按非跃层柱的地震剪力复核其承栽力。
3.Q、10轴线剪力墙角部上开洞位置应按高规要求调整;楼面开大洞、平面削弱较多,应采用弹性楼板模式复核,并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4.11/P与12/B1轴间宜形成斜向有效框架,以提高角部抗扭能力。4/S轴跃层柱、12/P轴角部斜柱应保持中震弹性,构造上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5.Y向偶然偏心作用下,多数层层间位移比较大(最大为1.48),应调整;应补充地震作用最大方向角的计算。
6.抗震设计专篇中风荷载取值可以为0.45KN/m2;结构层间位移角限值“1/800”应为“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