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一些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如部分工程的备案与规划及实际到位监理人员不相吻合,变更又无相关手续;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监理日记记录过于简单,部分工程的质量、安全等通知单处理不闭合;对C类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审核不严,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不严,监理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理旁站工作不够重视,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一些工程缺梁柱节点钢筋隐蔽、后浇带、地下防水节点处理等旁站记录。
各被查工地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详见附件。
三、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经检查组综合评定,对以下参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1.承揽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项目监理的苏州建园建设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俞明华;
2.龙南御景苑1-4#、6-9#、15#、25#房,施工单位:吴江市梅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钮虎荣;监理单位:吴江市中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林树;
3.张家港市玲珑湾住宅小区12#楼,施工单位:张家港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忠;监理单位: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伟;
4.常熟中南世纪城12#房,施工单位: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建洪;监理单位:上海港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建;
5.相城区陆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施工单位:江苏建雄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章金土;监理单位:苏州市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金锋;
6.太仓市太和丽都15#,施工单位:浙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小蕾;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新旭;
7.昆山市东方国际广场工程5#楼,建设单位:昆山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付炳祥;监理单位:北京华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耿天生。
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工程项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组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进行复查,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于2010年12月5日前书面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对通报的企业和责任人录入其不良行为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整改不及时的项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有关参建单位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