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质〔2010〕37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市场行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2010年10月13日至19日,我局组织3个检查组,赴各市、区对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了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主要对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现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监理工程师配备与在岗履行职责,各地住建局及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等监管主体责任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本次大检查共重点抽查了在建工程项目50个(含申报苏州市级文明工地21个及苏州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各20个)。其中,建筑工程40个,建筑面积117.33万平方米;市政工程9个,装饰工程1个。
从这次检查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监管有力,全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总体受控,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二是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从抽查的50项工程情况反映,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安全意识比较强,能较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比较健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比较好,质量安全行为总体比较规范。三是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受控。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各监督机构下大力气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的创优治劣活动,确保了工程结构安全,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四是多数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施工比较重视。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把关比较严格,需要专家论证的绝大多数按规定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编制的专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